关于做好近期全国性考试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12浏览:294

各学院:

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1215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222-23日)等全国性考试将在近期陆续举行。为加强学风建设,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抵制作弊等不良风气,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前诚信教育工作,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文明、诚信考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和警示工作。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考试诚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工作的引导,落实任务,责任到人。要组织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和《郑州轻工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将各种违法行为及相应的处罚规定提前告知学生,特别是《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中第十六条第四款:“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开除学籍后,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精心安排,扎实做好学生考试诚信的宣传教育工作。诚信考试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诚实做人,各学院要灵活运用主题班会、海报、条幅、口号标语、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考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学习风尚,营造“违纪必究、作弊必罚”的校园环境。要搜集考试作弊入刑案例用以开展警示教育,使学生充分认清涉考违法违规的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在未知状态下涉入舞弊活动。使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及时推送全国性考试“诚信考试、作弊判刑”等相关内容,确保教育形式易于接受,教育效果入脑入心。

三、严格要求,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高校教职工及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招办【20181030号)文件精神,1222日至23日期间,各学院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实行学生管理日报告,严防学生参与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动,要组织开展集体科研或文体活动,并严格考勤,确保人人在位;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离校,确需请假的,必须经所在学院负责人批准,“谁批准,谁负责”,各学院明确专人负责统计请假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于当天17:00前报学生处(联系人:翟一晓,电话:61175657)。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或未请假擅自离校者,依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诚信考试教育工作,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考试纪律教育,坚决杜绝考试违纪、舞弊现象,共同创建良好的学风考风。

 

 

                                                               学生处

                                                              2018121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