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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学生档案收交和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3-09-02  浏览次数: 193

 

各院(系):

新生入学档案是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学生发展和今后用人单位选拔考核人才、学校规范办学、加强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审查确认新生入学资格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生档案管理,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郑轻院[2005]91号)文件精神,现就2013级学生档案收交和清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院(系)应在20131025日前完成本院(系)2013级学生档案收交和清查工作。

二、2013级学生入学档案材料内容

2013级学生入学档案材料是指学生在升入我校前形成的档案,如普通本专科生的中学档案,专升本学生升本前的专科档案等。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类材料:

1、中学时期材料:包括入团、入党志愿书、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学习成绩登记表、奖励、处分材料、体质测试表、健康测试表、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测试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体育合格证等;

2、高考录取材料:包括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高考考生体检表、高考志愿表等;

3、其他材料:包括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有价值材料(包含非文字材料、电子材料等)。

以上纸质档案部分一般由学生自带,此外,学生高考电子档案也是学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核对学生相关信息(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无误后,装入其本人档案袋内。

三、2013级学生档案收交工作

1、各院(系)应指派专人负责学生档案的登记收交工作,接收自带档案时,应认真履行收交登记手续,填写《学生原始档案登记表》,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对于档案袋有破损、开口、无密封章等特殊情况的务必让学生本人在《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原始档案登记表》备注栏里详细注明并签字确认。

3、对于未上交纸质档案的学生,要求学生本人在《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原始档案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并签字确认,并限期1011日前要求学生上交原始档案。

四、2013级学生档案清查工作

1、各院(系)要组织本院(系)辅导员对收交的学生档案依据档案材料内容进行清查,并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档案材料清查明细表》。

2、对于档案材料严重缺失的学生,由辅导员在《郑州轻工业学院档案材料清查明细表》中详细注明并签字确认。

3、对于档案材料缺失项由辅导员通知到学生本人,限期118日前要求学生补齐相关材料。

五、其他要求

1、各院(系)原则上按照班级、学号对学生排序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原始档案登记表》和《郑州轻工业学院档案材料清查明细表》。

2、《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原始档案登记表》填写后原件随学生原始档案一同留存院(系)备查,复印件及电子版于1111日—14日,上报东风校区学生管理科或科学校区学生处存档;《郑州轻工业学院档案材料清查明细表》随学生原始档案一同留存备查,不再上报。

3、党团关系档案材料,在登记完《郑州轻工业学院档案材料清查明细表》后分别移交各院(系)党总支和分团委,履行相关关系转入手续。请各院(系)党总支和分团委负责人、各班级辅导员认真做好交接手续,若出现丢失,由相关交接人负责。

   备注:相关表格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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