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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下半年“蒲公英心理素质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5-10-20  浏览次数: 344

各学院: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5〕87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积极作用,鼓励学生通过朋辈互助的形式提升心理素质,经研究决定启动2015年度下半年“蒲公英心理素质提升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为受训合格的“蒲公英使者”、班级心理健康委员或二级学院心理部成员;

  (2)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项目其他参与成员可以是一般同学,但必须参与整个活动的设计与组织实施。

  2.申报内容

  申报者要结合本学院专业特色或本班学生实际需求,选准贴近学生生活的具体切入点进行申报,鼓励以自然班、宿舍为活动单位。活动主题不限,可考虑人际交往能力训练、情绪管理、宿舍人际构建、班级团队建设、恋爱关系管理、网络或手机成瘾干预、自我探索与成长、职业生涯发展、心理潜能或创造力开发、坚强意志淬炼等方面,重点是让学生在活动和实践中对自我有更多的接纳,对外界有更积极的态度,达到心理素质提升的目的。鼓励各级“蒲公英使者”面向大一新生开展宣传、交流活动。

  3.活动形式

  活动形式不限,可参考附件1,鼓励创新。

 二、申报办法

  申报者填写《“蒲公英心理素质提升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经所在二级学院批准盖章后,10月23日(周五)16:00前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命名为“2015下蒲公英项目+学院+项目名称”,同主题发送至xinlizixun@zzuli.edu.cn

 三、组织管理

  1.评审立项

  原则上,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员为本学院所有项目指导老师,应做好申报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筛选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于10月30日17:00前公布结果。立项项目将获得一定经费支持。

  2.项目实施

  项目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应严格按照申请内容开展活动,包括活动内容、形式及时间安排等,不得私自降低标准。如在方案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二级学院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沟通,获取支持。

  3.项目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项目负责人须上交活动总结材料(1000字以上活动总结、新闻稿截图、视频资料或5-10张活动相关照片,并以相应内容命名),参与项目汇报交流会,方可结项并报销费用。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交流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项目费用

  各学院指导老师负责支持(比如公务卡的使用)和监督项目组成员在活动期间产生的费用。

 

附件1:“蒲公英心理素质提升项目”参考活动形式.docx

附件2:“蒲公英”心理素质提升项目申报表.docx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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