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表彰先进,持续发挥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综合育人效用,保障2021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获各类荣誉得到充分的肯定和鼓励,激励更多青年学生以优秀先进为榜样,努力奋发学习,不断开拓进取,现就2021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补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人员范围
2017级在校本科毕业生。
二、补报有效时间
补报的单项奖学金的获奖时间应在2020年9月—2021年5月(以获得的证书、奖状、奖牌等落款时间为准)。
三、奖励标准
以《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奖励实施细则》(2018版)第十条之规定标准执行。
四、补报要求
1.已获得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不得二次申报。
2.补报时申请学生需提供证书、奖状等获奖凭证原件电子扫描版及纸质版复印件,各学院审核确认,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
3.以团队组队形式参赛的,按照团队申请相关奖项及奖励,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否则将取消其本人的评定资格。
4.国家级或省级比赛要按实际获奖级别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诚信等情况,直接取消其本次补报的评选资格。
5.同一类荣誉或同一个大赛按最高奖项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6.团体荣誉中获奖学生所属学院如有不同的,则由获奖证书中排名第一的学生以团体的名义在其所属学院进行统一申报,其余参与学生不得重复申报(但需提供所有团队成员的姓名、学院等信息)。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由第一负责人申报的团队获奖需另附情况说明(所有团队成员在说明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如出现一奖多报,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此奖项本次补报的评选资格。
7.获奖证书的颁发机构一般应是各级政府或政府所属社会组织及团体。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及团体(如各类协会、联合会、行业组织、组委会、公司等)单独授予的,原则上在评定中不予认定。
8.“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河南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等由校团委牵头组织参赛的获奖由校团委统一进行审核表彰。
五、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补报工作,并指定有审核奖学金经验的专人老师负责,按规定时间完成本次补报的审核、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
2.各学院要对申报学生申报获奖的规格、层次、级别等进行认真审核,按要求进行初定评选,并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在本次补报时间节点结束后出现漏报及少报等情况,学校将不再进行补发。
3.各学院汇总后填写《2021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补报汇总表》(见附件),并于5月22日前将汇总表、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处(东风校区图书馆108房间,科学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楼20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zzuli.edu.cn。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608127
附件:2021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补报汇总表.xls
学生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