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扩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效果,培养受资助学生感恩意识和奉献意识,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组建校院两级“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队组建
学校组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总队。总队队员从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学生助理中选拔,负责各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队工作的统筹、协调、培训、督导和业务办理。
各学院组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分队,接受学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总队的管理、指导和培训。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分队设指导老师1名,队长1名,队员2—10名。指导老师由学院资助工作负责老师担任;队长和队员按总队要求接受培训,负责开展资助政策宣传、讲解、答疑,受理各项具体业务。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在年级或班级设置若干学生资助服务小队。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在选聘时,应注意从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和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校内资助的学生中选拔,要求“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各学院应推荐1-2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参加学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总队的选拔。
二、工作内容
(一)“我为资助政策代言”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队要围绕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育人体系,通过寒暑假走访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到地方资助中心开展公益实践、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开展新生资助政策专题宣讲、组织资助宣传活动等形式,通过网站、微信、QQ、微博、抖音等网络传播平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做好资助宣传,确保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二)“我为精准资助服务”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队要对原建档立卡、孤儿、残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学生群体建立资助档案,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配合学院各班级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勤工助学管理、学费减免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等具体工作,做好材料发放收集、信息汇总,确保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三)“我为绿色通道导航”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队要在迎新期间切实做好“绿色通道”办理工作,做好现场解答咨询、资格审查确认、材料发放收集、信息汇总上报等各项工作,为不能支付入学当年全部或部分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提供全方位政策指导和服务。协助各班级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收集、信息汇总、回执录入和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
(四)“我为资助育人献力”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队要积极参加学校资助育人相关活动,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的具体实施,根据受助学生实际情况,从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素质提升、文化熏陶等方面做好有针对性的服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搭建平台,创造更多的成长、成才空间和途径,促进受助学生“立德、励志、砺行”。
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配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队开展工作必备的场地、用品,精心选拔有责任心、了解资助政策的学生作为队员,指导和支持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分队全面、长期开展工作。
2. 各学院填写《“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队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一)和《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总队推荐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二),于6月9日17:00前发送邮件至zzzx@zzuli.edu.cn。
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6月中下旬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队队员进行专题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学工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队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宣传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学院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件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队人员信息统计表.docx
附件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总队推荐人员信息统计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