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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学工部  发布时间: 2021-10-11  浏览次数: 305

各学院: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函〔2021638号)要求,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要求和省委网信办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力宣传国家网络安全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新技术新应用安全等宣传普及,提升广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1.在线观看“网络安全宣传周河南省校园日活动”启动仪式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于1012日上午9点举行“2021 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河南省校园日活动”启动仪式并通过网络平台直播,收看渠道:

1关注“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号:henaneducation)或“豫教思语”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sjytszcwx),点击公众号菜单栏“思政课-网络安全”,即可观看;

2通过微信关注“河南省教育厅”视频号,即可观看。

请各学院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和秋季学期开学实际,组织安排广大师生通过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等形式收看启动仪式,并及时做好新闻宣传。

2.组织参与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1)竞赛时间:20211011日至1015

2)参赛对象:全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3)参赛方式:关注“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enaneducation),回复关键词“网络安全答题”,即可参与。关注 “豫教思语”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sjytszcwx),回复关键词“网络安全答题”,即可参与竞赛答题。本次竞赛答题规定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次答题,不能重复进行竞答

4)竞赛表彰:本次网络安全知识竞赛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胜个人奖两个奖项。

优秀组织奖:依据各学院组织参赛人数比例、竞赛总分数、平均分等标准和活动宣传报到、工作总结情况,重点结合参赛人数比例、学院平均分优先参考标准的排名先后综合评定“优秀组织奖”,并对获奖学院发文进行表彰。

优胜个人奖:根据参赛选手竞赛成绩评选优胜个人奖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为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1.精心部署安排。举办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周活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校园日有关活动纳入秋季学期安全教育工作统一部署,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教育覆盖面和受益面,做出规模、形成声势,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大学生网络安全答题竞赛要求各学院在校学生参与比率不低于90%

2.加大宣教力度。各学院要把网络安全宣传周及校园日作为加强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的有利契机,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学生参与重点活动,并结合学院实际,组织专业部门、专家学者、一线教师开展在线教育课程、专题报告、主题讲座等,集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3.完善长效机制。各学院要加强网络安全知识学历力度。加强各部门协作,推动相关内容纳入形势政策教育、课堂教育和课外实践活动,探索建立学生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各学院要及时总结有关工作情况,于 2021  10 14日(星期四)前将活动情况总结及相关图像资料提交至党委学工部邮箱zzulixgb@163.com。


附件:2021年全省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人员安排.xlsx

党委学工部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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