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4浏览:1124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动我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开拓进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奖励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的测评办法、程序进行。测评成绩要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对本学年度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绩突出且受到各级政府、单位及学校表彰的大学生防疫志愿者先进典型及积极投身参与各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学校“光盘行动”活动的个人,可作为今年测评依据,在德育素质评分中予以适当加分。

二、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按照比例确定获奖等级。学年内有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参评资格,不参加成绩排序;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得参加本学年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和各项荣誉称号的评选。

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及其它各项奖励的等级、奖励金额和比例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奖励实施细则》(2018版)中的标准执行。

四、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奖励实施细则》(2018版)中的评定条件、等级进行评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附获奖证书复印件,由各学院进行审核认证后,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一)获奖时间范围为2019920209月。

(二)已申报过的获奖项不得重复申报,如有重复申报或弄虚作假者,将直接取消申报人评定资格;同一类荣誉按最高奖项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团体荣誉中获奖学生所属学院如有不同的,则由获奖证书中排名第一的学生以团体名义在其所属学院进行统一申报,其余学院学生不进行重复申报。

(三)获奖证书的颁发机构一般应是各级政府或政府所属的社会团体。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及团体(如各类协会、学会、联合会、行业组织、竞赛组委会、基金会等)单独授予的荣誉称号,在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中原则上不予认定。

(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河南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等由校团委牵头组织参赛的获奖学生由校团委统一进行表彰,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五)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奖团队和获奖学生统一到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进行申报和认证。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的评选应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的评定条件和标准进行评定。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的不能同时重复申请校内其它相关奖学金。

六、校友奖学金的评选由各学院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评定条件及标准进行评定。

七、完成20192020学年课程后转学院或转专业的学生,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仍在原学院和原专业班级进行。

八、各学院请于925日前完成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的初评工作。在完成初评工作后,需对初评确定的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获得者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各学院正式确定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获得者后,请于930日—1010日向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报送评定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备案,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xsc@zzuli.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学校区活动中心203室,东风校区图书馆108室。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一)2019-2020学年学生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评定情况说明;

(二)获奖学生名单(分不同年级、不同奖励等级上报);

(三)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评定情况统计汇总表;

(四)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评定最终奖励金额统计表。

以上表格和报送附例请在百度网盘→2020年→学生管理科→2019-2020校内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上报附例文件夹中下载(账号:zhuyifan1983)。

十、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时间和程序要求,做好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确保各项评定工作正常开展。学生或教师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学生处反映(电话:8660812786601130)。

 

  学生工作部(处)

20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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