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24浏览:36

各有关单位、各位同学:

为推动学校勤工助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深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与扶持,使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才干、砥砺品格,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价值,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开展2026-2027学年勤工助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有用工需求的校内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岗位设置原则

(一)用工单位设立的岗位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产生冲突;

(二)要求安全、无毒、无害,学生力所能及;

(三)不能替代校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四)用工单位应注重做好上岗学生的教育管理,将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温暖用到实处。

三、用工单位岗位申报

勤工助学岗位根据上岗时间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性岗位,根据工作内容分为助研、助教、助管、劳动岗。为保障学生潜心专业学习,劳动岗每月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助研、助教、助管每月不超过20小时。

请用工单位按照各自勤工助学岗位上岗人数名额,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通过“‘一站式’学工服务平台”进行岗位申报,具体描述岗位名称、岗位类型、岗位类别,岗位设立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等内容,于9月26日前,线上提交岗位设置申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学生申请、用工单位面试录用等程序。

用工单位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勤工助学线上管理平台用工单位使用手册》),请阅读后进行申报。

四、学生申请和录用

(一)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上岗的同学必须品质好、敬业精神强,需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2.大四学生原则上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3.用工单位应根据用工需要、学生个人自愿、特殊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录用。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9月27-28日前,通过党委学工部(处)微信公众号“轻大学声”菜单栏“移动平台”的“勤工助学”查看岗位设立情况,并提交线上申请。每个人最多可以申报3个岗位,但只能被一个单位录用。

(二)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一站式’学工服务平台”—“勤工助学”—“上岗登记申请审核”审批学生申请,确认学生为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再审核通过,请于9月29日前完成审核,将审核结果提交用工单位进行审核。

(三)用工单位于10月8日前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筛选和选拔,最终确定录用为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

五、岗位管理

学生上岗前,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短期培训和教育。用工期间,以两个月为周期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并在“‘一站式’学工服务平台”记录学生工作时长、工作表现等。勤工助学劳酬标准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按实际上岗情况执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学生上岗考勤管理情况进行汇总,按照工作时长统一计算薪酬,并提交财务处发放,统一打入学生银行卡。

联系人:郝昌  联系电话:86608125

勤工助学线上管理平台用工单位使用手册.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4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