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借款毕业生须填写《个人展期申请表》,并加盖考入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和原所在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公章,相关经办人须签字确认;
2.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办理流程
借款毕业生将个人展期申请表(1份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于每年9月15日前上报原所在学院,由学院整理汇总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过期将不予办理。
温馨提示:
每年的展期报送时间比较紧迫,提交申请的学生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免错过申请时间。
附件 展期申请表.doc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