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政治辅导员工作考核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与考核原则
辅导员考核工作考核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辅导员工作职责,重点考核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坚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综合评定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目标与过程相结合,学生评议与组织考评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8-2019学年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全校专、兼职辅导员。有岗位调整的辅导员,此次考核在原岗位进行,工作不满一年的辅导员不参加此次考核。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要求
1.辅导员进行工作总结,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辅导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于7月3日前交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工作记录,对每位辅导员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填写考核结果。
3.各学院将考核结果公示后,于7月5日17点前将《郑州轻工业学院辅导员考核登记表》及学院书面考核意见汇总表上交党委学工部。地点:东风校区图书馆一楼112室,联系人:李景元。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际成效。具体包括所带班级的精神面貌、学风状况、班风建设、学生学习成绩、日常管理、处理突发事件及学院安排的其它学生工作内容等方面。
五、考核结果及处理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89)、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优秀率控制在30%以内。本学年未开展学生工作研究(项目、论文、案例等)者;所带学生网络评议参与率低于60%;辅导员网络评议成绩低于85分者,均不能评定为优秀。
2.对于在工作中,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发现问题瞒报、漏报、误报;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在追究其有关责任的同时,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称职。
3.对于考核不称职且经教育不改者,将按规定调离辅导员岗位。
4.考核结果将作为辅导员评选先进、晋升、津贴发放等重要依据。
附件1:郑州轻工业大学辅导员考核登记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