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河南省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
2.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执行有关学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研究、制定、实施学生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协调、指导各学院学生工作;
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坚定学生理想信念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认真宣传、落实好党中央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指示,组织协调好我校国防教育工作,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大力支援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5.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的学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6.负责组织学生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和先进集体的评定及表彰工作;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健康课堂教学、实践体验、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危机干预等工作。
8.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落实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各项资助政策,积极开展诚信、感恩及励志教育;
9.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定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规划和统筹辅导员的选拔、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做好班主任的选拔和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