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暑假学生安全注意事项

时间:2011-07-05浏览:181

亲爱的同学们:

    2011年暑假即将到来,假期期间同学们返家探亲、旅游、社会实践等各种活动开始增多,为使大家能够安全、愉快、充实地度过这个暑假,特别提醒同学们注意以下几点:

    1、要做好宿舍防火工作,禁止违章用电,不要私接电线;不要在宿舍内存储易燃、易爆物品。

    2、要注意人身安全、宿舍安全。宿舍内不要留宿外来人员;特别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3、合理利用网络,不沉迷于游戏;注意网络安全、网络道德。

    4、要注意交通安全,看管好随身物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盗窃或诈骗财物。

    5、现在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缺乏或对其欺骗手段缺乏了解,以招工、培训、做生意等为诱饵,以回报丰厚的许诺为幌子,来骗取信任,从中牟取暴利。

    历年来出现了很多大学生暑期打工受骗事件:

    2007年7月6日,某地多所高校约500名大学生经人介绍到山东省青州市一家食品厂打工,到企业后学生们发现工资待遇、吃住条件与承诺的大相径庭;

    2008年6月30日,郑州百余大学生暑期打工被涮怒堵郑州豫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理近20个小时;

    2009年7月,97名大学生被骗到苏州打工,交了中介费、体检费后却找不到工作;

    2010年6月29日,大河报C03版报道等郑州等多所高校100多名在校大学生利用暑假勤工俭学,缴纳了280元中介费,被带至江苏后,未找到工作,走了一部分,最后剩下的47名学生只得被迫露宿街头。

    在此,对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

    (1)广大同学不要轻信广告的花言巧语。大家都知道企业需要的是长期的熟练工,怎么会在暑期突然有大量的短期工需求?按规定,学生不具备技术工种的资格,属于纯体力型,体力输出对学生成长不利,我们不主张学生暑期去打工。学生到企业也不签订协议,容易产生劳务纠纷,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学生在急于寻找岗位打工的情况下,很容易上当受骗。另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或扣押身份证、学生证等各种有效证件,遇到上述情况,学生要警觉并可以拒绝。

    (2)任何人不得组织或作为中介组织本校或外校学生外出打工。一经发现,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将对组织者或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谨防非法传销,上当受骗。不少受骗人由于轻信亲朋好友的花言巧语被骗走了钱财,为挽回自己的损失,于是便产生了“人能骗我,我也骗人”的报复心态,再去骗朋友同学。所以大家一定要警惕传销陷阱!

    因此希望广大同学利用假期回乡参与健康的、有意义的社会活动,以“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为目标作好社会实践活动。这个假期时间比较长,希望同学们在与亲人团聚的同时不放松学习,注意劳逸结合,为下学期的学习生活做好充分准备!

    祝各位同学暑假快乐,度过一个美好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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