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27浏览:471

 

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今年国庆假期将至,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校国庆节放假的安排,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稳定工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进一步加强本院系假期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本院(系)学生安全和稳定的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二、安全第一,全面教育

要把安全稳定精神放假前传达到每一位学生,要求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公共卫生知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等事故发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出游。

三、措施到位,落实责任

1、严格请销假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要了解每个学生假期期间的去向,并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学生在假期外出或回家要向院(系)请假,按期返回学校。严禁擅自离校。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的学生,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要坚持做好假期值班以及各宿舍区值班工作。假期期间值班由各院(系)自行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带班人员要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3、要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节假日期间,要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4、国庆放假前,各院(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5、各院(系)于929日前将假期期间学生工作责任人名单、值班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至学生处。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假期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辅导员外出必须申报和保持联络。

     

                                          学生处

                                       2012年9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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