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大学生有效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树立创业理念,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营造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现将2015年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创业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
2.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
3.已办理营业执照,或正在实施创业项目者将给予优先考虑。
三、申请程序
1.申报阶段:2015年3月1日至3月15日
申请材料包括:
(1)《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年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
(2)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吸纳就业人数及经营记录有关单据的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院(系)收齐后上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评审阶段:2015年3月16日至3月24日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资助名额由专家根据项目申报评审情况确定,并对获得资助的创业项目进行公示。
3.资金发放:3月25日至4月初
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给予1000-5000元资助,并与创业项目负责人签订《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协议书》。另外创业项目负责人半年后应向学校提交《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经营情况报告》(以下简称《经营情况报告》)和相关营运图片影像资料,并由院(系)审核、签字,报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请各院(系)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上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年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doc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