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28浏览:515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政治辅导员工作考核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与考核原则

辅导员考核工作考核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辅导员工作职责,重点考核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坚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综合评定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目标与过程相结合,学生评议与组织考评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8-2019学年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全校专、兼职辅导员。有岗位调整的辅导员,此次考核在原岗位进行,工作不满一年的辅导员不参加此次考核。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要求

1.辅导员进行工作总结,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辅导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于73日前交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工作记录,对每位辅导员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填写考核结果。

3.各学院将考核结果公示后,于7517点前将《郑州轻工业学院辅导员考核登记表》及学院书面考核意见汇总表上交党委学工部。地点:东风校区图书馆一楼112室,联系人:李景元。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际成效。具体包括所带班级的精神面貌、学风状况、班风建设、学生学习成绩、日常管理、处理突发事件及学院安排的其它学生工作内容等方面。

五、考核结果及处理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89)、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优秀率控制在30%以内。本学年未开展学生工作研究(项目、论文、案例等)者;所带学生网络评议参与率低于60%;辅导员网络评议成绩低于85分者,均不能评定为优秀。

2.对于在工作中,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发现问题瞒报、漏报、误报;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在追究其有关责任的同时,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称职。

3.对于考核不称职且经教育不改者,将按规定调离辅导员岗位。

4.考核结果将作为辅导员评选先进、晋升、津贴发放等重要依据。

附件1:郑州轻工业大学辅导员考核登记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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