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申请解除违纪处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07浏览:282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解除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郑轻院〔201734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就2020-2021学年学生申请解除处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解除处分受理时间:202147日—2021414日。

二、受处分学生必须满足学校文件中规定的解除处分条件方能向所在学院提出解除处分申请。

三、各学院要根据解除处分条件对申请解除处分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审定,对学生受处分后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详细的调查与核实。

四、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学生需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见附件),保证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五、各学院在接到学生递交的申请解除处分材料后,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解除处分要求及程序,及时组织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根据受处分学生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依据评议结果和相关材料组织召开本学院专题会议研究、审议。

六、对于同意解除处分学生的相关材料,各学院于2021416日下班前按违纪类型分别报学生处和教务处。解除日常违纪处分材料纸质版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科学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楼203房间,东风校区图书馆108房间),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材料发送至邮箱:xsc@zzuli.edu.cn;解除考试违纪处分材料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科(东风校区办公楼107房间,科学校区办公楼212房间),电子版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015115@zzuli.edu.cn

七、解除学生违纪处分工作是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当权益,是帮助违纪学生在校积极改正错误,奋发进取,努力成才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八、对于符合条件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其提交材料或所填写内容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解除处分的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doc.

学生处  教务处

202147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