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2年“资助育人”毕业生先进典型的通知

时间:2022-05-12浏览:203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助育人”的成效,全面展现我校资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受助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受助学生刻苦学习、锐意进取、自立自强、诚实守信、感恩奉献,经研究,决定从受到资助的毕业生中推荐评选出在各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表现突出者,作为全校学生学习的模范和榜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要求

(一)推荐对象

2022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或者临时困难补助等任何一项资助。

(二)推荐类别

1.励志自强毕业生:推荐对象勤奋向上,且在专业学习、就业创业、考研深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十佳“自强之星”等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2.感恩奉献毕业生:推荐对象乐于助人、知恩感恩、无私奉献,特别是在志愿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诚实守信毕业生:推荐对象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在诚信校园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起到一定示范引领作用,在校期间申请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且于离校前还清贷款的。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励志自强毕业生按照不低于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人数10%的名额进行推荐;感恩奉献毕业生与诚实守信毕业生推荐名额不限。

(二)提交方式

各学院推荐学生须按要求上报如下材料:

1.2022年“资助育人”毕业生先进典型推荐审批表》(附件11份;

2.个人证件照、横版生活照电子版各1张(格式为JPG,大小为2M以上)。

请各学院于522日前将上述材料及《2022年“资助育人”毕业生先进典型推荐名单》(附件2)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zzzx@zzuli.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学院名称+资助育人毕业生先进典型+推荐人数”,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交至两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开展推荐工作,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把推荐过程当作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宣传育人典型先进事迹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增强资助的育人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二)推荐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推荐审批表中的个人事迹要简明扼要,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体现在校期间所获资助情况和荣誉奖励等情况。

附件1:2022年“资助育人”毕业生先进典型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2:2022年“资助育人”毕业生先进典型推荐名单.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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