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7浏览:467

  

有关单位、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效,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有用工需求的校内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岗位配置原则

(一)用工单位设立的岗位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产生冲突;

(二)要求安全、无毒、无害,学生力所能及;

(三)不能替代校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四)用工单位应注重做好上岗学生的教育管理,将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温暖用到实处。

三、用工单位岗位计划申报

勤工助学岗位根据上岗时间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性岗位,根据工作内容分为助研、助教、助管、劳动岗。其中劳动岗每月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助研、助教、助管每月不超过20小时。

有用工需求的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通过学工管理平台提交岗位计划,具体描述岗位设立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等内容。于927日前,线上提交岗位计划。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学生申请、用工单位录用等程序。用工单位具体操作方法见《勤工助学线上管理平台用工单位使用手册》(附件)。

、学生申请和录用

(一)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上岗的同学必须品质好、敬业精神强,特殊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2.大四学生原则上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3.用工单位应根据用工需要、学生个人自愿、特殊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录用。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9月 28--9月30日,通过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微信公众号“移动平台”查看岗位设立情况,并提交线上申请。每个人最多可以申报3个岗位,但只能被一个单位录用。

(二)用工单位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筛选和选拔,最终确定录用为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

、岗位管理

学生上岗前,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短期培训和教育。用工期间,以两个月为周期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并在学工管理平台记录学生工作时长、工作表现等。

勤工助学劳酬标准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按实际上岗情况执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学生上岗考勤管理情况进行汇总,按照工作时长统一计算薪酬,并提交财务处发放,统一打入学生银行卡。

联系人:马瑞静   联系电话:86608125

附件:勤工助学线上管理平台用工单位使用手册.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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