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近期全国性考试及期末考试学生考风考纪的通知

时间:2022-12-19浏览:91

各学院: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我校期末考试将于近期陆续举行。为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和考风考纪教育,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引导学生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作弊等不良风气,文明诚信,顺利平安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研考平安

为了实现学生“如期考试”“平安研考”的目标,根据现阶段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各学院要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官方通知及时提醒学生关注了解考试的各项要求及注意事项,做好个人防护,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及学校的各项要求及安排,提前准备好当天的考试用品和个人物品。各学院要切实优化考前服务,密切关注考生动态和心理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切实做好考生困难的帮扶等工作,保障在校考生群体安全顺利参加考试。

二、加强各类考试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利用线上平台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准确传达有关考试、防疫要求等信息,加强学生诚信考试及考风考纪教育,弘扬“文明诚信考试,杜绝作弊违纪”的基本要求。开展教育的过程也要多运用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参加研考及期末考试的学生充分认识到涉考违法违纪行为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教育效果入脑入心。

适时组织学生学习了解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将违法违纪行为的相应处罚措施和后果提前告知学生,对考试中出现违反考风考纪的,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我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中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坚定信心,克服现阶段遇到的各类困难,提高政治站位,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宗旨,高度重视考试诚信及考风考纪警示教育,全面落实近期各类考试相关的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杜绝考试违纪、舞弊等现象发生,共同维护我校良好的学风、校风和考风。

2.各学院要及时将教育部门官方及学校的各类考试通知、通告转发给每位参加考试的学生,进一步强化参考学生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

 

学工部(处)

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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