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9浏览:528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学生以身边优秀典型为榜样,奋发学习、勇于创新,推动我校优良学风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奖励实施细则》(郑轻大政〔202235号)、《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郑轻大政〔20216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我校在籍在读的全日制本科、专升本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年内不得参加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

1.参评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的;

2.无故未缴清学费及住宿费的。

二、第一阶段:综合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919-928日)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测评成绩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对本学年度受到各级表彰奖励和积极主动参与志愿服务、防汛救灾、疫情防控等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可作为测评的参考依据,在德育素质评分中予以适当加分。

(二)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1.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奖励实施细则》中的申请条件、评定办法、等级、金额、比例和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开展初评工作。

2.参评学生需完成学年规定的学习科目,各科成绩及格以上。参评学年内有所修课程不及格的(全校公共选修课除外),不具备参评资格。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以专业和年级为评选单位进行评定,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按照学院实际和规定比例确定学生的获奖人数及等级。

(三)各项荣誉称号

1.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奖励实施细则》中的申请条件、评选程序、评选比例、奖励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评工作。

2.十佳“轻大之星”、十佳“自强之星”的相关评选工作另行通知;优秀毕业生、“十佳毕业生”的相关评选工作不与此次评定工作同时进行,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相关通知为准。

(四)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在学生自我评定的基础上,各学院于928日前完成第一阶段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的初评工作,获奖名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师生监督。如在本次申报时间节点结束后出现漏报、错报、少报等情况,原则上不予修改及认定。

2.各学院公示结束后,于9281600前将《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上报附例(第一阶段)》(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学生处(科学校区活动中心楼203办公室),电子版(word版)发至学生处邮箱(xsc@zzuli.edu.cn)。《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统计汇总表》(附件3)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十佳“轻大之星”“自强之星”、单项奖学金等评选结束后再进行统计汇总,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二阶段:单项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928-1017日)

(一)单项奖学金

1.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的奖励类别、标准、要求、程序、金额和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进行初评工作。

2.单项奖学金共分为四类,包括:学科优秀奖、创新创业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精神文明和特殊贡献奖。学科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精神文明和特殊贡献奖三类由学生处负责审核;创新创业优秀奖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校团委分类负责审核

3.申报创新创业优秀奖的,“互联网+”竞赛、其他创业类竞赛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审核;“挑战杯”竞赛、其他创新类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学校认可的专利等学术科研成果的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审核。

4.本次评选继续采用线上申请、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学生本人严格按照四个不同类别的评定归口部门选择线上系统平台中(学工管理平台)对应的类别提交申请(对应归口部门相关说明文件另行下发),由各学院进行初审,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进行终审。

5.线上申请平台开通时间为:9280-101624时。提前申请的系统将自动清除,未按时间要求提交的则视为放弃。单个奖项只得在系统中的对应类别申报一次,有问题被学院或归口部门“驳回”的需及时在原申请中修改,“拒绝”的则为不予认定,同一奖项不得新建申请和重复提交,不按对应归口部门负责类别提交申请的,原则上不予认定。

6.申请的获奖证书时间范围为:2022930—20231015日。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没有证书的和不在本次申请时间范围内的不予认定。

7.四类单项奖学金按照每学年单个类别只表彰奖励一次的原则,个人、同一团队、同一竞赛、同一成果、同一项目或内容相似项目获得多项奖励的,按最高级别奖项或项目申报,且只奖励一次。

8.以往已申报过的奖项不得重复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区域级)比赛须严格按实际获奖级别申报;团队获奖申报的,由证书排名第一的学生以团体的名义在其所属学院申报,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其他团队成员不得重复申报。如出现以上类似情况,则取消评定资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处理。

9.团队获奖的,证书上没有团队成员只有单人姓名的(如西门子杯、河南省大学生国家安全知识竞赛等),需申请人(排名第一的学生)在申报时提交团队所有成员获奖证书,材料提供不齐全的,原则上不予认定。证书排名第一的为本校学生,但成员有其他院校的,申报时需在备注栏予以说明,按照个人的奖励标准及金额进行认定。如证书排名第一的不是我校学生,则奖项不予认定。

10.申请人需提供证书或奖状等电子版照片(JPGPDF文件),只提供网站截图、文件等其他材料,没有证书的不在本次评定范围。非官方认可的社会组织及团体(如部分协会、联合会、组委会、公司等)举办的相关竞赛,原则上不予认定。

(二)专项奖学金(校友奖学金)

1.由各学院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的评选条件、要求、程序及标准进行评定工作。

2.各学院新增设的专项奖学金应提前向学校专项奖学金管理领导小组申报备案,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奖学金名称、设奖单位(或个人)情况简介、奖学金基金或奖金总额、奖励对象和金额、申请时间和条件、评审办法和程序等。

(三)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由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单项奖学金为线上申请,专项奖学金为线下申报,均需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各学院对申请人申报的内容、材料、金额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初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反映,学院负责复审及答复。

2.各学院于1017日前按要求完成第二阶段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初评工作,材料汇总后将《2022-2023学生单项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上报附例(第二阶段)》(附件2)及相关汇总表格(附件456)电子版于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zzuli.edu.cn);附件72022-2023年单项奖学金(创新创业优秀奖-创业类竞赛)初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邮箱(jiuye1977@126.com);附件82022-2023学年单项奖学金(创新创业优秀奖-创新类竞赛)初评汇总表》和附件92022-2023学年单项奖学金(创新创业优秀奖-论文、专利)初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zzulitw@163.com)。校级评审委员会对结果进行终审,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研究批准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在原学院完成20222023学年全年课程的转专业学生,须在原学院和原专业班级提出申请,参加原学院学生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的相关评定工作。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学生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切实严格审核申报人的各项材料,并指定经验丰富的老师作为学院负责人,专人负责本学院此项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两个阶段的审核、评定、公示及年末组织的表彰、奖金统计发放、制作证书等各项工作。对审核不严造成一定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如发现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一奖多报、扰乱评审秩序和其他不诚信等情况,将取消学生本人或所在团队本年度所有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的评定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给予处理处分。

联系电话: 0371-86608127(学生处)

           0371-86608153(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0371-86608202(校团委)

附件: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相关附件.zip

学工部(处)

20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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