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十佳“轻大之星”、十佳“自强之星”的通知

时间:2023-10-25浏览:91

各学院:

为充分展现轻大学子“勤奋向上、求知笃行、自强拼搏,奋发有为”的优良学风和精神面貌,发挥先进榜样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风建设,引领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奖励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2023年度十佳“轻大之星”、十佳“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郑州轻工业大学十佳“轻大之星”、十佳“自强之星”评选办法》(郑轻大政〔202235号)。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自荐(1025-1030日)

依据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报名者需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十佳“轻大之星”或十佳“自强之星”其中一个类别的某个类型进行申报。十佳“轻大之星”可在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体艺术、见义勇为、社会工作、孝老爱亲等七种类型中对应选择申报;十佳“自强之星”可在自强不息、乐于助人、艰苦奋斗和在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方面有突出贡献等四种类型中对应选择申报。   

(二)学院初评(1030-113日)

1.各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在年度评优评先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应人选,并组织入围初评名单的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及展示。曾获得过该项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重复申报。

2.各学院根据初评展示等环节综合成绩,择优推荐本次评选候选人。学院本科生人数在1500人以上的学院可分别推荐十佳“轻大之星”和十佳“自强之星”各2名,学生本科生人数在1500人以下的学院可分别推荐各1名,不得重复申报。

(三)学校评选(113-1110日)

学生处负责组织终审评选,成立终审评选小组,根据评审条件和评审意见最终评选出2023年度十佳“轻大之星”和十佳“自强之星”各10名,“轻大之星”“自强之星”提名奖各6名,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决定。

(四)宣传表彰(11-12月)

学校对最终评选出的2023年度十佳“轻大之星”、十佳“自强之星”及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先进事迹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深入挖掘师生认可度高、事迹突出的优秀大学生先进典型,通过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

(二)各学院推荐人选需按要求上报以下电子版材料:

1.郑州轻工业大学十佳“轻大之星”或十佳“自强之星”推荐表(见附件12)电子版及学院盖章签字的PDF扫描版;

2.正面免冠电子彩色证件照1张(不小于200KJPG格式);

3.展示演讲和生活照片2-3(横版、JPG格式,不小于500K,人物清晰、阳光向上、可用于宣传推广);

4.事迹材料电子版,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成绩、取得的荣誉及奖励等(不少于1500字,以第三人称详细介绍候选人先进事迹,内容真实、准确、有细节、有深度、有生动感人的模范事例,能够充分体现优秀学生典型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请各学院对候选人材料严格把关后,于113日前将上述材料按不同类别和不同类型整理打包后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zzuli.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XX学院双十佳候选人材料”。

附件1:郑州轻工业大学十佳“轻大之星”推荐表.doc 

附件2:郑州轻工业大学十佳“自强之星”推荐表.doc

                                             学工部(处)

                                          20231025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