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德育学分鉴定和德育学分学籍卡入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11浏览:47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工作理念,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德育学分制管理办法》《郑州轻工业大学思想品德综合考评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24届毕业生德育学分毕业鉴定和德育学分学籍登记表归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46月底

二、工作内容

(一)做好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德育学分考评

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德育学分制管理办法》《郑州轻工业大学思想品德综合考评办法》要求,按时完成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第八学期或第四学期(专升本)的德育学分考评工作。考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规范执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按学生实际表现进行评价。

(二)核算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德育学分总分

毕业生每个学期所得的德育学分相加之和,即为该学生德育总学分。在规定学习期间本科学生按要求修满学业总分、德育总学分应达到32分,方能准予毕业;在规定学习期间专升本学生按要求修满学业总分、德育总学分应达到16分,方能准予毕业。

(三)填报应届毕业生德育学分学籍登记表

各学院要将学生德育学分情况记录到德育学分学籍登记表中。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要在学籍表上签字并鉴定。对学生的德育学分鉴定要客观、公正,要实事求是地评价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的状况和日常行为表现。对于获取规定德育学分的学生,要注明:“考评合格,准予毕业”字样。

(四)做好学院毕业生德育学分鉴定总结工作

各学院在完成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德育学分鉴定、核算学生德育学分总分和完成德育学分学籍表后,要对本学院毕业生德育学分鉴定工作开展总结,撰写2024届毕业生德育学分毕业鉴定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党委学工部思想教育科。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时间安排表(见附件),到党委学工部思想教育科统一办理学生德育学分学籍登记表盖章工作,并提交德育学分工作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德育学分制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学校积极推进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实施德育学分制的目的和意义,主动将德育学分考评作为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力的抓手,持续提升学生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落实以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的德育目标。

2.加强引导,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大力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业务培训,让辅导员、班主任深刻领会德育学分制的目的意义、思路方案以及操作原则方法。各学院要积极宣传德育学分制试行以来所取得的成果,真正形成对德育高度重视的舆论环境和思想上充分认同的浓厚氛围。

3.严格程序,规范管理。毕业生德育学分的鉴定工作是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坚持教育性、导向性原则,严格考评和鉴定程序,做好德育学分成绩核算、学籍表档案移交归档等工作。

党委学工部思想教育科联系电话:0371-86608115,科学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楼209房间

附件:毕业生德育学分学籍登记表盖章时间安排表.docx

 

党委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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